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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简单以经济增速论就业
时间:2013-03-21 作者:李洪侠

上海新金融研究院青年研究员 李洪侠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设定GDP增长7.5%左右的目标,与去年持平,但就业目标为新增1000万人以上,不仅比去年目标高出100万人,也超过国际金融危机后一直保持的900万人目标。今年就业目标制定的原因何在,就业背后的经济有何变化,如何才能更好完成就业目标?

  提高就业目标可行且必要

  我国已经连续8年实现新增就业超过1000万人,2013年在经济增长7.7%的情况下,实现新增就业1310万人,创下历史新高。这既说明各种条件聚合已经使我国就业容纳能力迈上千万级台阶,也说明连续多年设定的900万人的就业目标是偏保守的,今年设定1000万更加向现实靠近。

  在促改革转方式的关键时期,通过适当提高就业目标,更加强调就业增加和民生改善,彰显“不唯GDP论英雄”的施政理念,也向社会传递政府将推行积极就业政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的态度取向。

  现实压力也要求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今年我国高校毕业生将达727万人,比2013年多将近30万人,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将使1亿左右农业人口未来7年在城镇落户,城镇原有部分困难群体也存在就业瓶颈,这些都要求提高就业目标,并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促进政策。

  近年来,作为最大就业容纳器的第三产业发展加速,产业结构出现加快调整势头,第三产业占比去年首次超过了第二产业,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和经济转型升级,今后服务业的需求还会不断扩大。近十年数据显示,三产单位产值容纳就业能力相当于二产的1.5倍左右。第三产业的发展,为创造更多新的、高质量的就业岗位,进而实现1000万人新增就业目标提供了根本保障,也反映了政府进一步促进结构调整的信心。

  此外,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降低了创业成本激发创业活力。去年全年国务院取消和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348项,减轻企业负担1500多亿元,全国新注册企业增长27.6%,创业带动就业增长的作用初步显现。今年要再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00项以上,同时要建立政府审批权力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将进一步促进创业和就业。今年就业目标的设定,既是与此改革衔接,也彰显了“开弓没有回头箭”的决心。

  促进就业需防三个倾向

  一要防止简单套用经济增速与就业之间的关系。今年1-2月数据显示,工业增加值增速5年来最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年来最低,固定资产投资增速12年来最低。可以预计,今年一季度GDP增速很可能低于7.5%。这一增速是不是就一定影响就业呢?不一定。因为我国经济正处在换挡减速期和转型升级期,增长与就业之间的关系还不稳定。随着我国经济基数不断增加,不同年份之间的增速含义大不相同。据测算,2013年一个百分点经济增长容纳就业人数,已经相当于2007年的两倍。正因为如此,近两年经济增速下了一个台阶,但就业人数却连续4年走高。可见还固守上世纪90年代形成的两者关系的经验是不妥的。

  就业与GDP增速比不如单位GDP容纳就业人数指标更有效。如果用就业和增速比似乎波动很大,但如果扣除2003-2006年集中发展重化工业、2009-2011年刺激政策应对危机等特殊情况,近10年来,亿元GDP容纳新增就业约230-300人,目前仍相对稳定,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总体格局看,后者更适合作为合理就业的判断指标。

  二要防止中央政策执行中打折扣。很多改革比如简政放权,主要是中央政府推出的改革举措,而企业直接接触的基层政府,是否能完全落实中央精神还需观察。如果将企业登记数增长分为临时性增长和趋势性增长,前者可能包含市场在乐观预期下的冲动因素,后者才是政策见效的证据。因此,如果后续企业注册数据和就业数据放缓,就可能反映政策落实中存在问题。其他类似政策也一样,都要防止“歪嘴和尚把好经念歪”的尴尬。

  三是防止就业统计数据失真。目前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是指新就业人数减去因退休、伤亡等自然原因造成的减员人数。理论上,这一指标能够较好反映全年净增加的就业岗位数。但是,随着唯GDP论的淡化,越来越多的声音转向了就业,当一个指标成了各界关注重心时,就不能排除其失真的可能性。另外,这一指标无法反应临时性就业等内部结构,因而难以判断就业质量的高低。

  深化改革促进高质量就业

  经济增长能够带来就业增加是经济规律,但当前在我国,重要的不是增长,而是靠什么推动的增长,重要的不是就业简单增加,而是高质量的就业净增加。继续靠增加政府投资和垄断行业的增长拉动就业不仅是低效的,也是无益的,只有依靠改革激发活力基础上实现的增长,才是内生的可持续的,也才是民生的根本改善和经济竞争力的提升。  

   持续推进改革带动增长和就业。当前不应在GDP增速上纠结,而应在社会总体稳定大局下,加快推进“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就业能力”的改革。政府要进一步简政放权,实施更加稳定规范的税费制度,降低企业创设和经营的交易成本。建立健全商品和要素市场体系,除自然垄断性质的行业和环节都应该打破垄断,给予民营资本公平竞争的市场地位。改革户籍和社保等制度,消除人才资源流动障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城市创业就业。运用财税支持、投资引导、政策性金融服务、小额贷款担保等手段,为中小企业特别是创业型企业提供良好经营环境,以创业带动就业。

  确保改革措施上令下行。如果简政放权等改革举措打折扣,将影响制度红利的释放,制约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因此要建立常规的考核、检查和监督制度,让企业尽快见到效果,让市场活力迸发,让推诿执行改革者付出成本。同时要加快推进各级政府的机构改革,减少冗员和富余机构,防止因人设事和简政放权等改革出现反弹。

  丰富判断就业的指标。在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增加就业比重,完善就业衡量指标。用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等多种方法做好城镇新增就业统计,增设临时性就业人数指标,按不同收入层级统计就业人数等,以反映就业质量。同时用居民收入、储蓄、消费、甚至反映社会稳定程度的社会治安案件等数据,作为判断就业状况的辅助指标,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本文发表于2014年3月19日《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