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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手册
时间:2014-02-24 作者:谢平

互联网金融手册

上海新金融研究院课题研究报告

2014年2月22日

 

课题负责人

谢平:CF40常务理事会副主席、中国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理事长、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课题组成员

邹传伟、刘海二 

 

 报告节选:第一章导论

第一节互联网金融的定义

互联网金融(Internet Finance)是我们2012年提出的概念。互联网金融是一个谱系(spectrum)概念,涵盖:因为互联网技术和互联网精神的影响,从传统银行、证券、保险、交易所等金融中介和市场,到瓦尔拉斯一般均衡对应的无金融中介或市场情形之间的所有金融交易和组织形式。这个定义有三个要点。

一、互联网金融是一个前瞻概念

理解互联网金融,要有充分想象力。目前,互联网金融的趋势已经很明显,有关创新活动层出不穷。各类机构纷纷介入,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之外,电子商务公司、IT企业、移动运营商等也非常活跃,演化出丰富商业模式,模糊了金融业与非金融业的界限。

尽管如此,到本书写作时,互联网金融远没有发展成形。我们乐观估计,互联网金融还需要20年才能成形,主要基于两点考虑。第一,互联网金融发展速度,主要取决于互联网技术发展速度,而不是金融自身发展速度。我们预计,20年后,互联网技术将在目前基础上,进一步大幅降低金融活动中的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第二,20年后,伴随互联网而成长起来的这一代人(大致在1980年后出生)将成为社会主流,他们的互联网使用习惯将极大影响金融交易和组织形式。

在这种背景下,学术研究要引领现实,就必须大胆推演,合理构建未来情景。因此,互联网金融既不完全是总结历史,也不完全是概括现状,更多是设想未来,是一个前瞻概念。

同时,互联网金融扎根于理性思维,不是乌托邦式的空想。互联网金融有三个“理性之锚”。

第一,互联网金融立足于现实。现实中已经出现的互联网金融形态是我们推演未来的出发点。

第二,互联网金融符合经济学、金融学基本理论,就如同现实物体运动遵循物理学基本原理一样。我们认为,不管是对互联网金融已有形态的解释,还是对互联网金融未来发展的预测,目前的经济学、金融学基本理论都提供了足够的分析工具。这是本书根本的方法论。

第三,互联网金融研究的基准,是瓦尔拉斯一般均衡对应的无金融中介或市场情形,这也是互联网金融的理想情形。瓦尔拉斯一般均衡是经济学的理论基石之一,说明在一系列理想化假设下,完全竞争市场会达到均衡状态,此时所有商品的供给和需求正好相等,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即不可能在没有任何人境况变坏的前提下,使某些人的境况变好)。在瓦尔拉斯一般均衡中,金融中介和市场都不存在,货币也可有可无。而现实中之所以存在金融中介和市场,主要由于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等摩擦因素。但随着互联网发展,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将显著降低,互联网金融将逐渐逼向瓦尔拉斯一般均衡对应的无金融中介或市场情形。

章节目录:

第一章 导论

第二章 互联网金融原理

第三章 金融互联网化

第四章  移动支付与第三方支付

第五章 互联网货币

第六章 对大数据的一般性讨论

第七章 基于大数据的征信与网络贷款

第八章 P2P网络贷款

第九章 众筹融资

第十章 互联网金融监管

第十一章 互联网交换经济

第十二章 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此项课题系上海新金融研究院内部课题报告《互联网金融:理论与实务》的节选。研究院已在2014年2月22日组织的互联网金融外滩论坛第2期上进行了专家评审。阅读全文请联系研究院工作人员。报告即将出版,敬请关注!)